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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林州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

点击量:   时间:2020-07-13
第一章 总则
    第一条 为加强商会的财务管理,保障商会的正常活动,促进商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西安市林州商会章程》及国家有关政策、法规,结合本商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 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会一切财经活动。
    第三条 本商会财务管理坚持量入为出、收支透明、服务会员的原则,接受理事会的监督,年终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。
第二章 经费收入
    第四条 本商会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多渠道开辟资金来源,增加经费收入,保障商会正常运转。
    第五条  经费收入来源
    1、会费收入。
    2、接受国内外团体、单位、个人的捐赠和资助。
    3、政府部门和其它部门、单位的经费补助。
    4、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委托本商会承担某项事务所拨付的专项经费。
    5、有偿服务收入。本商会按照章程开展的咨询服务、技术开发、商务考察、出版刊物、举办培训、商务会展等服务项目所取得的合法收入。
    6、开展自养性经营活动的收入。举办各类经济实体所取得的各项收入。
    7、其它合法收入。
    第六条 本商会在开展重大活动需要会员、社会企事业单位资助时,应贯彻自愿、协商原则。
    第七条 所有收入均应汇入(存入)本商会银行账户,严禁帐外循环、设立小金库,不得公款私存。